(一)殡葬服务行业经营权限的垄断,导致自然经济市场发展的不良
殡葬行业的冷门,经营人才的缺少,出现个别地方的民政部门附属事业单位集殡葬服务经营权、行业管理权、执法权于一身的不良现象,严重的影响社会资金和人力永进殡葬服务行业的大门。同时相关的部门缺乏对丧葬用品销售的前置审批权,丧葬用品经营者只需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即可开展相关业务,导致殡葬服务行业的消费市场出现,丧葬用品经营主体泛滥、核心服务严重垄断的不良格局,阻碍了我国殡葬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殡葬服务行业市的场秩序较为混乱
目前我国殡葬市场定价在国家层面主要遵循行政法规执行,其中一项重要原则是“谁许可谁监管”,即对于丧葬消费而言,属地工商管理部门是其价格的主要监管部门,但由于诸多因素制约,多数省区尤其是县级以下工商管理部门在丧葬用品及服务市场上监管不到位,殡葬执法部门也缺乏对丧葬用品市场价格依法检查的依据。据媒体调查发现,目前我国殡葬商品类收费约占殡葬收费的80%以上,而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缺位及政策执行不到位,对殡葬消费公平性造成严重冲击,加重了普通民众丧葬消费的负担。
(三)事业性收费政策定性难改,殡葬服务行业的消费价格太高
我国非常重视殡葬服务行业的发展,国家民政部门一直在努力推动殡葬服务行业的大改革,不断放宽进入殡葬行业的门槛,同时对殡葬用品或殡葬服务的消费价格却基本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事业性收费政策,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没有对殡葬服务的利润率及市场调节价进行统一规范,而是由各地殡葬管理部门及其事业单位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相关规定,并由市场调控。虽然中央政府规定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价格准则,但地方保护主义和政府部门逐利创收的冲动,使多数地区丧葬市场产品及服务价格疯狂上涨,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难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