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
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一个人人品的重要标准。源于汉代,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长等丧事,后多指官员居丧。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棚子,“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
最精确的说发是二十七个月,跨越三年,所以称三年之孝,依据是“人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父母之丧一直没变,每个时期都一样,如果说有不一样的地方是还没普及的时候三年之丧出自商,周灭商后也接受了这个制度,但是春秋间还有大批诸侯不当回事,也没有什么人出来指责,说明那时还没有成为普遍风气。胡适在他的中国哲学史专门讲到了这个问题。
另外,个人变化就是古代皇帝了,老皇帝死了,新皇帝只要服丧二十七天,方便接受权力稳定政权。这就是所谓的“以日易月”,出自汉文帝的遗诏,后世帝王因循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