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七,亦称“斋七”、“理七”、“做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
简介
治丧后,每隔七天祭祀一次,称为“做七”、“七七”为最后一个“七”,称“断七”。其中“五七”一次最热闹,一般请来道士做“五七”道场。亲朋好友都到齐,办“五七”饭。一百日到来做百日祭祀,后每隔一周年祭祀一次“周年”,三年为止。每十年做阴寿祭祀,到百岁为满。
按照古代的丧俗,灵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据说是希望死者还能复生。三天还不能复活,希望就彻底破灭了。实际上停柩的时间长,是由于当时丧礼繁缛复杂,尤其是天子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随葬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另外,父母死后应该合葬。父死不知母墓,母死不知父墓,都要把死者暂时殡起来,等找到父墓或母墓时再进行合葬。这样灵柩停放的时间就很难说了。
近代以后,灵柩一般都在"终七"以后入葬。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每隔七天祭拜亡魂一次。以七日为单位形成丧期的一个阶段,共四十九日,由亡者过世之日起算,第七日为头七,第十四日为二七,此后依序为三七、四七、五七、六七、七七。七七通常称为满七或圆七,以七日为阶段的丧期至此结束。后来,头七、满七仍为七日,但头七之后,每隔二日即做一个七。逢奇数之七为大七、偶数为小七,在大七日由亲人代亡亲举行祭拜阎王仪式,或请僧、道诵经礼忏,尤其是在头七与满七,仪式较为隆重。
大七的做七仪式中,头七由儿子举办;三七则由出嫁女儿办,称为“女儿七”;五七由出嫁的孙女办,称为“孙女儿七”;满七仍由儿子办,以示功德圆满。北部的客家习俗,则是以四七为女儿七。
做七的观念并非儒家所原有,而是佛教进入中土后,融合中土、印度文化而形成十殿阎王的地狱信仰,道教后来也发展出十王信仰。祭祀十王的仪式称为“过王”,头七是秦广王、二七是楚江王、三七宋帝王、四七伍官王、五七阎罗王、六七卞成王、满七泰山王,还有平政王、都市王、转轮王则在百日、对年、三年时祭拜。
做旬的祭拜仪式,从前一日的子时开始,备办三牲、酒及纸钱祭拜十王;而祭拜的五味碗如饭、米粉、春干(有馀)、韭菜(天长地久)、肉片、菜头、猪肠、翅膀等,各有吉祥的喻意。
起源
源于佛教说
根据上述记载和其他若干资料,学者多认为做七习俗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
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
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斋说》,对做七习俗及其理论依据予以驳斥,其根据之一便是“伤礼”,不合儒家对人情哀戚的讲求,这也能反证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源于道教说
相反,也有人认为做七习俗本于道教。从该俗的实践看,做七既请僧众诵经,也请道士诵经,而民间关于做七由来的种种解释,多与道教的地狱结构及功能的宣传相吻合。
清赵翼在《陔余丛考》卷三十二还结合做七习俗起于元魏、北齐的历史背景来对此论证:“按元魏时,道士寇谦之教盛行,而道家炼丹拜斗,率以七七四十九日为断,遂推其法于送终,而有此七七之制耳。”他还引证《韩琦君臣相遇传》:宋仁宗驾崩,英宗初即位。光献太后对宰臣韩琦说:“当初立他(指英宗)为皇太子时,臣僚多有言不当立者。恐他见后心里不好,昨因斋七,并焚于钱炉矣。”这个引证别有深意——众所周知,宋朝自太宗以后,道教一直备受尊崇,到真宗时更受到无与伦比的偏爱,还出现一个所谓“圣祖上灵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赵玄朗,成为赵宋皇家的祖宗,从而使道教跃居“国教”地位。如果做七是佛教所创,很难想像会替已故皇帝行此奠仪的。
其它传说
还有人认为做七习俗源自先秦时代的“魂魄聚散说”: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一腊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义就是祭送死者。此外如天以阴阳二气及金、木、水、火、土五行演生万物,谓“七政”,人得阴阳、五常而有“七情”,故天之道惟七,人之气亦惟七;以及《易?系?复》曰“七日来复”,《礼记?檀弓上》日“水浆不入口者七日”,都是本此道理而来,也都是后世做七习俗的信仰内涵所在。不过这些观念和旧礼又是怎么具体变成做七习俗的呢?仍是一个迄今无人作出说明的疑问。
还有人推测,做七习俗的原型是“虞祭”,即周代时“国人”于父母葬后迎其魂灵于殡宫的祭祀仪式,“虞”就是“安”的意思,即使亡者之灵得到安息。按礼制规定,举行虞祭的时间和次数因死者地位的不同而有区别,士之丧三虞,大夫之丧五虞,诸侯之丧七虞,每次虞祭皆以七日为期。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大夫都僭用诸侯的七虞之礼。再往后,秦并六国,改朝换代,只要有条件谁举办七虞都行,最终流变成了通行民间的做七习俗。
愿望
佛教认为,除罪大恶极的立即下地狱,善功极多的人立即升天,灵魂一般并不能够马上转生。没有转生的亡灵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转生过程中的一种身体,等待转生机缘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后七个七期中,孝属或亲友如果能请僧人来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处。所以,佛教主张超度亡灵最好是在七七期中。
如果过了七七期之后,亡灵托生的类别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却不能改变他已托生的类别了。如果一个人,生前作恶很多,注定来生要托生畜类,当他死后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属亲友为他大做佛事,使他听到出家人诵经,当下忏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为人了。而道家也认为超度度亡灵最好是在他"七魄"没有散尽之前。
礼仪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广州一带,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叫做"大七"。在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习俗,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儿和媳妇们,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争取第一个跑回家,俗称"争英雄",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
做七一般由女婿主持。在浙江一带,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区女婿来操办"五七"而在临安和宁波等地方,则由女婿做"六七"。在"五七"的前一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乡台"。传说,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就会在阴间里登上"望乡台"眺望阳间的家室,会见亲友。杭州人习惯在台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伞。而苏州一带的地方,在这一天的五更时分,子女们打开大门向西连续大喊三声:"某某回来吧!"然后向灵前痛哭,同时端上事先准备好的酒菜,设奠祭祀,叫做"五更夜饭",这个仪式就是"喊五更"。天亮之后,丧家就请店事先用花纸扎一座住宅,门窗、厅堂、庭栏、井灶等十分齐全,给人观赏之后,用火烧尽,据说这样可以使死者在阴间有房可住,这叫做"化库"。现在则把纸糊的家电焚化给死人,好让死者在阴间也过上"现代化"的生活。到了四十九天,便要做"断七"。断七过后就出了孝期,丧家都很看重。亲朋好友参加"断七"礼仪活动。"断七"这一天,请道士和尚来做道场,美其名曰"保太平"。因为这一次则是为活人祈祷。念经拜忏之后子女们便脱下丧服,换上常服。